一、内设机构 溧阳市地方税务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: (一)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,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;负责会议组织、秘书事务、文电处理、信息综合、文书档案、工作督查、办公自动化和日常信访、保密、税收宣传工作;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;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;管理机关财务,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制服、固定资产的管理。 (二)人事教育股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等工作;负责出国(境)人员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、管理工作;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。 (三)计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、会计、统计制度;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;负责各项地方税收、基金、费收入计划的编制、分配、考核、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、统计、审核;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;办理地方税收、基金、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、财务的管理;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。 (四)征收管理股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、法规及规章、制度,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;负责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、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,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;负责指导个体、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;负责缓缴税款、呆帐税金、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,以及欠税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。 (五)税政股(政策法规股) 负责地方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;负责国务院、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;按照税收管理权限,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;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,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;制定、审核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;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;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;办理税务行政诉讼、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。 (六)信息管理股 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、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;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、数据采集、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;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;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、维护和日常管理;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。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。
二、基层行政机构 (一)直属机构 稽查局 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;监督和检查全市征管对象及基层征管机关执行地方税收政策、法规及制度情况;指导、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;组织协调和管理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;办理有关人民来信、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,查处重大税务案件。 (二)派出机构 1、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市区、昆仑开发区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;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2、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溧城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3、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戴埠、横涧、平桥、天目湖四镇以及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4、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南渡、新昌二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5、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别桥、绸缪二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6、第六税务分局 负责上黄、埭头二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7、第七税务分局 负责社渚、周城二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8、第八税务分局 负责竹箦、前马、后周三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 9、第九税务分局 负责上沛、上兴二镇范围内地方税、基金、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有关税收宣传、认定管理、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;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;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;负责纳税评估管理;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,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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